气力除灰系统设计原则之一,气力输送距离:
1. 当输送管道较短,输送距离大约小于60米且布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建议采用空气斜槽输送方式;
2. 当输送距离长度为小于200米时,若大于150米时,采用负压输灰系统比较适宜;
(负压输灰系统图片)
3. 当输送距离长度为250-450米时,建议使用微正压气力输灰系统;4. 当输送距离长为为400-1000米时,比较适用正压气力输送粉体(仓泵气力输送);
(仓泵气力输送图片)
5. 输灰点多且输送距离远时,可采用正压组合气力输灰系统。气力除灰系统设计原则之二,系统出力:
1. 输灰系统的设计出力应根据系统输灰量、系统形式、运行方式等综合考虑后确定。对于采用连续运行输灰系统,其设计出力应为设计煤种排灰量的50%,同时应满足校核煤种要求且留有20%裕度;对于采取间断运行输灰系统,其设计出力应不小于该系统燃用设计煤种排灰量100%的裕度。
2. 当采用整套单元系统,其出力应不小于该系统输送量的200%。
气力除灰系统设计原则之三,输灰单元是根据锅炉排灰量确定而划分:
1. 容量在670t/h及以下锅炉,每单元不超过4台炉;
2. 容量在1000t/h,每单元1-2台炉;
3. 容量在2008t/h以下锅炉,宜采用1台炉为一单元。
气力输灰管道流速根据输送方式按灰的粒径、密度、输送管径等来选取,在管道入口流速应不低于10m/s,出口流速不宜大于25m/s,采用正压系统时出口流速不宜大于40m/s;压缩空气管道出口流速可5-15m/s选取。